校友會獎學金
為砥礪母校同學勤奮向學,發揮潛力,培養領袖人才,以回饋母校教育之功,特訂定本辦法。
- 本獎學金每學期六名,每名參千元整,並依據日夜間部(含在職專班)學生人數比例發放該獎學金。
- 申請資格:
一、凡加入校友總會之母校在校同學,前學期擔任社團、班級幹部有傑出表現,經社團指導老師、班級導師推薦者。
二、前學期學業成績七十分以上、操性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三、須同時符合以上兩項規定。
- 審核標準:學業成績佔五五﹪,操行成績佔四五﹪。
- 如缺乏合格得獎學生,名額予以保留移作下學期,至核獎額滿為止。
- 本辦法經校友總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體育獎學金給獎辦法 | 詳細閱讀↓ |
本會為提高母校同學參加校外有益身心之競賽活動,爭取母校及個人榮譽,特訂定本辦法
- 本辦法獎勵對象為母校加入校友總會之在校學生(不含延修生)。
- 本項獎金之給予係母校學生代表母校參加下列各單位及學術團體主辦全國或全省性之競賽而獲優勝者為限:
一、中華民國大專院校主辦全國性之各項社團活動競賽。
二、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主辦之各項社團活動競賽。
三、中華青年救國團總團部主辦之各項競賽。
四、教育部(廳)主辦之全國或全省中等以上學校之各項社團活動競賽及各項體育競賽。
五、全國全省各單項協會所主辦之各項競賽。
- 參加國際性比賽,獲得優勝、榮譽、受獎者,給獎辦法專案討論。
- 凡各項代表隊或個人參加本辦法第二條內所列主辦單位舉辦之比賽獲得優勝者者獎勵如下:
一、團體組:
●參加全國性大專組、社會組或不分組各隊(團體)給獎如下:
第一名:新台幣陸仟元。
第二名:新台幣伍仟元。
第三名:新台幣肆仟元。
●參加地區性大專組、社會組或不分組各隊(團體)給獎如下:
第一名:新台幣伍仟元。
第二名:新台幣肆仟元。
第三名:新台幣參仟元。
二、個人組:
●參加全國性個人組給獎如下:
第一名:新台幣參仟元。
第二名:新台幣貳仟伍佰元。
第三名:新台幣貳仟元。
●參加地區性個人組給獎如下:
第一名:新台幣貳仟元。
第二名:新台幣壹仟伍佰元。
第三名:新台幣壹仟元。
三、柔道部份:
●參加全國性段內(初段以上)個人組給獎如下:
第一名:新台幣參仟元。
第二名:新台幣貳仟伍佰元。
第三名:新台幣貳仟元。
●參加地區性段內個人組給獎如下:
第一名:新台幣貳仟元。
第二名:新台幣壹仟伍佰元。
第三名:新台幣壹仟元。
●參加全國性段外個人組給獎如下:
第一名:新台幣貳仟伍佰元。
第二名:新台幣貳仟元。
第三名:新台幣壹仟伍佰元。
●參加地區性段外個人組給獎如下:
第一名:新台幣壹仟伍佰元。
第二名:新台幣壹仟元。
第三名:新台幣捌佰元。
- 獎金錄取之限制:
一、以上所列之各項運動競賽均為正式競賽,不含表演賽及邀請賽。
二、各項比賽參加隊(人)數在四隊以上(含四隊)七隊以下者錄取一名。
三、各項比賽參加隊(人)數在八隊以上(含八隊)十二隊以下者錄取二名。
四、各項比賽參加隊(人)數在十二隊以上(含十二隊)者錄取三名。
五、團體賽獎金發給以參賽隊伍之選手人數平均計,其獎金取整數發給。
六、同一競賽以獎勵最高名次為限,其餘名次不核予獎勵。
七、凡參加校運破大會紀錄每項給獎學金貳仟元。
八、本辦法獎學金補助及獎勵金額由校友總會視財務狀況予以調整。
九、本辦法經校友總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本素桃紀念獎學金給獎辦法 | 詳細閱讀↓ |
日五專第七屆企管科周樑昌校友為感念其雙親養育之恩及母校之栽培,以父母親名義特設立本紀念獎學金。
- 本獎學金每學期六名,每名新台幣 陸仟元整。
- 申請資格:
一、凡加入校友總會之母校在校學生(不含延修生),家境確實清寒者。
二、前學期學業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操性成績七十分以上者。
三、未領取本會其他獎助學金者。
- 本獎助學金委由僑光科技大學校友總會(以下簡稱校友總會 )於理監事會議中評審,並於母校公開集會時頒獎。
- 審核標準:學業成績佔四0﹪,操行成績佔六0﹪。
- 檢附左列資料並依序裝訂後,送交校友總會:
一、申請書乙份。
二、前學期成績證明乙份。
三、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四、清寒證明書、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及系主任證明者(證明擇一檢附乙份)。
五、家庭概況簡述自傳(簡述家庭成員就業、就學情形及生活狀況、家中經濟收入來源),500字以內並以A4紙張繕打。
- 本辦法就原捐助人同意及校友總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蔡謀江先生紀念獎學金給獎辦法 | 詳細閱讀↓ |
日五專第八屆國貿科蔡煥桂校友為感念其先父蔡謀江先生養育之恩及母校之栽培,以父親名義特設立本獎學金
- 本獎學金每學期五名,每名新台幣 陸仟元整。
- 申請資格:
一、凡加入校友總會之母校在校學生(不含延修生),家境確實清寒者。
二、前學期學業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操性成績七十分以上者。
三、未領取本會其他獎助學金者。
- 本獎助學金委由僑光科技大學校友總會(以下簡稱校友總會 )於理監事會議中評審,並於母校公開集會時頒獎。
- 審核標準:學業成績佔四0﹪,操行成績佔六0﹪。
- 檢附左列資料並依序裝訂後,送交校友總會:
一、申請書乙份。
二、前學期成績證明乙份。
三、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四、清寒證明書、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及系主任證明者(證明擇一檢附乙份)。
五、家庭概況簡述自傳(簡述家庭成員就業、就學情形及生活狀況、家中經濟收入來源),500字以內並以A4紙張繕打。
- 本辦法就原捐助人同意及校友總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楊勢輝校友特設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給獎辦法 | 詳細閱讀↓ |
日五專第廿四屆國貿科楊勢輝校友為回饋及鼓勵母校家境清寒優秀學生;勤奮好學,特設立本獎助學金。
- 本獎學金每學期一名,每名新台幣 貳萬伍仟元整。
- 申請資格:
一、凡加入校友總會之母校在校學生(不含延修生),家境確實清寒者。
二、前學期學業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操性成績七十分以上者。
三、未領取本會其他獎助學金者。
- 本獎助學金委由僑光科技大學校友總會(以下簡稱校友總會 )於理監事會議中評審,並於母校公開集會時頒獎。
- 審核標準:學業成績佔四0﹪,操行成績佔六0﹪。
- 檢附左列資料並依序裝訂後,送交校友總會:
一、申請書乙份。
二、前學期成績證明乙份。
三、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四、清寒證明書、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及系主任證明者(證明擇一檢附乙份)。
五、家庭概況簡述自傳(簡述家庭成員就業、就學情形及生活狀況、家中經濟收入來源),500字以內並以A4紙張繕打。
- 本辦法就原捐助人同意及校友總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鄭賢明校友特設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給獎辦法 | 詳細閱讀↓ |
日五專第十八屆會統科鄭賢明校友為關懷與獎勵母校家境清寒優秀學生,特設立本獎助學金。
- 本獎學金核給對象為商學與管理學院學生,每學期申請一次。名額每學期二名,金額每名新台幣 陸仟元整。
- 申請資格:
一、凡加入校友總會之母校在校學生(不含延修生),家境確實清寒者,限商學與管理學院。
二、前學期成績達七十五分、操行成績達七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三、未領取本會其他獎助學金者。
- 本獎助學金委由僑光科技大學校友總會(以下簡稱校友總會 )於理監事會議中評審,並於母校公開集會時頒獎。
- 審核標準:學業成績佔四0﹪,操行成績佔六0﹪。
- 檢附左列資料並依序裝訂後,送交校友總會:
一、申請書乙份。
二、前學期成績證明乙份。
三、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四、清寒證明書、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及系主任證明者(證明擇一檢附乙份)。
五、家庭概況簡述自傳(簡述家庭成員就業、就學情形及生活狀況、家中經濟收入來源),500字以內並以A4紙張繕打。
- 本辦法就原捐助人同意及校友總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釋從慈法師校友及其各寺院聯合基金特設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給獎辦法 | 詳細閱讀↓ |
日五專第八屆國貿科釋從慈法師校友、德林念佛寺、龍泉寺及德林講堂等寺院
為關懷與獎勵母校家境清寒優秀學生;使其努力向學、奮發向上,特設立本獎助學金
為關懷與獎勵母校家境清寒優秀學生;使其努力向學、奮發向上,特設立本獎助學金
- 本獎學金每學期五名,每名新台幣 陸仟元整。
- 申請資格:
一、凡加入校友總會之母校在校學生(不含延修生),家境確實清寒者。
二、前學期成績達七十五分、操行成績達七十五分以上,未受申誡以上懲處者。
三、未領取本會其他獎助學金者。
- 本獎助學金委由僑光科技大學校友總會(以下簡稱校友總會 )於理監事會議中評審,並於母校公開集會時頒獎。
- 審核標準:學業成績佔四0﹪,操行成績佔六0﹪。
- 檢附左列資料並依序裝訂後,送交校友總會:
一、申請書乙份。
二、前學期成績證明乙份。
三、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四、清寒證明書、低收入戶證明、或導師及系主任證明者(證明擇一檢附乙份)。
五、家庭概況簡述自傳(簡述家庭成員就業、就學情形及生活狀況、家中經濟收入來源),500字以內並以A4紙張繕打。
- 本辦法就原捐助人同意及校友總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